關于制定《村(居)疫情防控期間村規民約》的通知
各鎮(街道)黨(工)委: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報經縣委主要領導同意,現將《疫情防控期間村規民約》(參考稿)發給各鎮街道,請結合本地實際,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修改完善操作性強、有效管用的村規民約,并抓緊組織實施。
村規民約作為疫情防控工作期間的村(居)民行為規范準則,由各鎮(街道)黨(工)委督促村(居)“兩委”干部發放到位,把“疫情防控期間村規民約”宣傳到戶,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用村規民約助力提升群眾自我防控意識,有利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確保早日打贏這場疫情阻擊戰!
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證全體村(居)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村(居)疫情防控期間村規民約,全體村民必須自覺遵守:
一、服從管理聽指揮。自覺主動宣傳國家的疫情防控政策規定,不發布虛假信息和不實圖片,不信謠、不傳謠。
二、“六不一戴”嚴遵守。所有村(居)民要自覺遵規守法,不扎堆聚集、不串門、不走親訪友、不打牌賭博、不留客待客、不隨便出門,確需外出,一戶三天出去一人,憑村(居)委開具路條出行,出門的一律佩戴口罩。
三、嚴把卡口防輸入。積極參與卡點值班,大家的事大家管,大家的門大家看。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車輛、救護車輛之外,外來車輛人員一律不準入本村,進出人員一律登記檢查、量體溫。
四、移風易俗見行動。疫情防控期間,所有“紅事”一律停辦,“白事”一律簡辦。
五、如實報告不隱瞞。不準隱瞞家中外出返鄉人員情況,如實報告登記本人或親屬的真實出行情況,不得故意隱瞞本人或親屬疫區出行史、途徑地以及與疫區人員接觸史。
六、及時救治不誤病。村(居)民如出現咳嗽、發燒等癥狀,一律第一時間向村(居)委會報告,鎮衛生院詢問情況后對確認的發熱病人按程序轉送至發熱門診和定點醫院就診,不得私自前往醫院就診。
七、嚴守規定不擅返。家有在駐馬店市以外的親朋,要明確勸導親人不給自己和家人添亂,呆在原地就是貢獻,疫情不結束不要回鄉,特殊情況確需返鄉的必須提前向村(居)報告,經縣鄉指揮部同意后方可回來,并一律定點隔離14天,費用自理。
八、主動申報少外出。一律不準到縣外務工,確需外出的必須提出申請,持證外出。一律不準到疫情嚴重地區,外出的一律不允許返回。對從疫區私自返回、隱瞞實情的,廣大村(居)民為了自身安全要及時舉報或向村(居)報告。
九、注重清潔講衛生。勤洗手、勤通風、勤消毒、勤打掃室內外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
十、“十戶聯防”相守望。每10戶左右成立1個聯防小組,推薦1名組長,聯防戶之間相互監督;每戶選1名代表,積極參與村里代辦事項、卡點執勤等志愿服務工作。
以上規定望廣大村(居)民自覺遵守。對違反規定者,請大家及時主動向村(居)委會舉報,舉報電話*******,經核查屬實一律納入村民“黑名單”管理,不得參加村里任何評先表彰活動;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屬于黨員干部的,一律給予紀律處分;觸犯國家法律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辦理;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給予批評教育,并視情節輕重給予50—200元處罰。
本村規民約從2020年2月20日起執行,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村(居)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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